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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其他人以夺走、纵放被押解人员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劫夺,是指使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离监管人员的实力支配,而将其置于自己或第三者的实力支配内或者使其逃匿;劫夺行为既可以采用对押解人进行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不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如乘押解人不注意而迅速夺取被押解人。

行为人所劫夺的必须是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

三、认定

行为人因使用暴力方法劫夺被押解人员,致押解人伤亡的,应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预谋杀害押解人员后劫夺被押解人员或者劫夺被押解人员后为灭口又杀害押解人员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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