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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买文物罪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 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一)概念

倒卖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文物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经济管理的制度。

2、客观上必须实施了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首先必须违反有关国家对文物保护管理的法规。其次,必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倒卖,是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或者转手贩卖文物。该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此外,倒卖文物的行为还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这需要根据行为人倒卖文物的数量、等级、次数、获利数额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而故意倒卖,行为人必须具有牟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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