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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宿幼女罪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概念及犯罪构成

嫖宿幼女罪,是指在嫖娼时,与不满14周岁的卖淫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这是在幼女主动、自愿或者基于某种原因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明知卖淫者为幼女而进行嫖宿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道德风尚和幼女的身心健康。

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娼时,与不满14周岁的卖淫幼女发生性行为或者从事其他猥亵活动。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是故意,嫖宿行为以明知卖淫的对方是或者可能是幼女为前提,否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三、认定

嫖宿行为还以对方主动、自愿卖淫或者基于某种原因正在进行卖淫活动为前提;如果幼女并没有卖淫,行为人使用强迫手段与之发生性交的,则成立强奸罪。

但是,如果幼女被迫在特定场所从事卖淫活动,行为人虽然明知幼女被迫卖淫,但只要其没有实施强迫行为,幼女承诺行为人的嫖宿行为的,依然应认定为螵宿幼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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